从山东省食药监局获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酒类、冷冻饮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8大类共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批次,不合格产品28批次,合格率97.32%。现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详情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

1,酒类

(1)邹平新华酒水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保定众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酒精度不符合标签标示值。

2,乳制品

(1)莱芜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邦士(天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吉福棒棒,菌落总数超标。

3,食用农产品

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济南历下大时代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大名县法成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酸值、苯并(a)芘超标。

5,水产制品

(1)东营市尊悦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即食手撕鱿鱼,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

(2)枣庄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连云港海德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鱿鱼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

6,水果制品

后期处置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民以食为安,让我们为山东省食药监局点赞,赶快看看你在这些厂家买过东西吗?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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