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光明网」
日前,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出17批次不合格样品。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农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等24食品大类批次产品中,检测出17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问题集中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和微生物污染等方面。其中,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主要涉及5个抽检产品:
1、泸州市龙马潭区刘昭杨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老婆梅”,亮蓝、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泸县喻寺镇代大群副食店、古蔺县马嘶乡黄氏超市、古蔺县观文镇倪氏食品经营部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9批次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泸县喻寺镇代大群副食店销售的“糖蒜(蔬菜制品)”,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古蔺县观文镇倪氏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芽菜(蔬菜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古蔺县观文镇梅子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芽菜(蔬菜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可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反映。
泸州发布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2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