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12号令)已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登记办法的要求,凡是在中国境内生产或从境外进口的新化学物质(豁免、不适用除外)以及新用途管理类物质,均需要活动开展前完成相应的登记工作,取得登记证或备案回执后方能合规开展。
登记工作中最主要的一项是提交申请数据。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申请数据应主要源自测试报告,对于无法进行实际测试的特殊情况,申请数据也可以来自结构活性定量估算(QSAR)、交叉参照(read-across)、公开发表的权威性文献以及权威数据库等方法产生的非测试数据。提交非测试数据的,应充分说明理由、方法或数据来源、依据等。
非测试数据适用情形可采用QSAR模型预测报告的数据要求:
①90天反复染毒毒性
②生殖/发育毒性
③毒代动力学特性
④生物膜透性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非测试数据不适用情形以下类别的新化学物质不适用QSAR模型预测数据:
①含有未知或可变化成分的化学物质、复杂反应产物物质或生物材料物质(UVCB);
②混合物;
③多组分物质(MultiConstituentSubstance,MCS);
④可电离物质,如盐类、弱酸、弱碱等;
⑤大分子量物质,如聚合物等;
⑥潜在可水解的物质,如酯类、氨基甲酸盐等;
⑦表面活性剂,如具有亲水基团的烃链;
⑧同分异构体,如立体异构体、互变异构体等;
非测试数据质量要求申请数据来自以下方法产生的非测试数据时,应充分说明理由、方法或数据来源、依据等。
QSAR模型预测数据
申请数据源自QSAR模型预测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1)QSAR模型应当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即具有明确定义的毒性终点或环境指标、明确的模型算法、适用的应用域、适当的拟合度、稳定性和预测能力,尽可能给出模型预测机理解释;
2)待预测的新化学物质应当涵盖在QSAR模型的应用域中;
3)QSAR模型预测结果应当足以用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如新化学物质危害性识别、分类和/或环境风险评估;
4)QSAR模型预测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并提供详细的过程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分子结构参数、模型算法、应用域、模型拟合度、稳定性和预测能力等模型构建和验证过程文档,以及模型使用方法和预测结果的过程文档等。
read-across数据
申请数据源自交叉参照,应提交类似物相似性评估、交叉参照假设、交叉参照数据质量评估、不确定性分析,以及能充分了解交叉参照的整个过程的足够信息。
一般而言,如果有可靠和足够的试验数据,在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时应优先使用试验数据,其次使用QSAR模型预测数据。
因此,在使用QSAR模型预测新化学物质的相关参数之前,应尽可能多收集关于该物质的所有试验数据。此外,提交的QSAR预测报告要确保报告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
我们的服务图片来自网络侵删●90天反复染毒毒性QSAR预测报告
●生殖/发育毒性数据QSAR预测报告
●毒代动力学QSAR预测报告
●类似物查询以及交叉参照(read-across)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报告
更多合规资讯,可搜索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9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