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31日,西班牙议会通过了《废物和污染土壤促进循环经济法》,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和双酚A,支持食品包装的可重复使用,于年4月9日起正式生效。
该法律旨在尽量减少废物尤其是一次性塑料的产生,并管理包装废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该法律取代了年7月28日发布的第22/号法律《关于废物和受污染的土壤》,将(EU)/关于废物的指令以及(EU)/关于减少某些塑料产品对环境影响的指令纳入西班牙法律体系。
IQTC对食品包装部分解读如下: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和双酚A在第22/号法律中,废物预防措施没有明确包装中不允许使用的化学物质。
在新修订《废物和污染土壤促进循环经济法》中,第十八条废物预防措施中明确提出:“根据欧盟层面制定的与产品相关的统一法律要求,要降低材料和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特别是避免出现REACH法规附件XIV中包含的物质或附件XVII中列出的限制物质,以及内分泌干扰物。根据这些法规的规定,将禁止在包装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和双酚A”。该法律规定生产、进口或在社区内获取含有禁用物质的产品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由于本法律已生效,因此出口西班牙的食品包装应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酯和双酚A,避免使用REACH法规附件XIV和附件XVII中列出的限制物质以及内分泌干扰物。《废物和污染土壤促进循环经济法》的发布将提高西班牙食品包装尤其是塑料制品的进出口门槛,IQTC已经具备24项邻苯二甲酸酯和双酚A的测试能力,下游企业若无法确定产品原料中是否含有相关物质,则可以通过相应物质含量测试的方法验证。
邻苯二甲酸酯和双酚A已被世界多国禁止使用于食品包装中,此前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曾表示随着对BPA带来的健康风险和饮食暴露的进一步研究,需要进一步降低BPA每日可耐受摄入量(TDI)(具体解读内容详见IQTC往期文章《EFSA提出大幅降低BPA每日耐受量(TDI)》)。
西班牙对食品包装中邻苯二甲酸酯和双酚A的禁令与此趋势一致。
限制上市塑料制品种类为减少塑料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废物和污染土壤促进循环经济法》新增了禁止投放西班牙市场的塑料种类:
法规附件IVB节中提到的塑料制品;
使用可氧化降解塑料制造的任何塑料产品;
有意添加小于5毫米的微塑料的塑料制品。
关于c)部分规定的限制,将适用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号条例(EC)附件XVII的规定(REACH条例)。
附件IVB中指出,棉签、餐具、盘子、吸管、饮料瓶、用于固定和连接气球的棍子、由发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饮料容器等一次性塑料制品限制投放市场,如医疗用途等符合其他规定的除外。
促进塑料再生和应用《废物和污染土壤促进循环经济法》修订了第22/号法律中的回收塑料目标:到年,所有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必须包含至少25%回收塑料,到年,PET瓶必须包含至少30%的回收塑料。这项规定有望促进西班牙回收PET二级市场发展。
此外,为促进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对属于征税对象范围的产品中所含再生塑料部分不征税。在税收目标范围内产品的进口程序,必须记录进口的非再生塑料的数量,该规定自年1月1日起生效。
因此向西班牙出口PET瓶的企业需掌握出口产品中回收塑料的占比,并填报相关信息,获得减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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