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16大类9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3批次,合格1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蛋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调味品4批次,合格4批次;豆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糕点5批次,合格5批次;酒类4批次,合格4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合格1批次;肉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合格6批次;饮料3批次,合格3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44批次,合格43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汉中荣嘉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小青菜,水胺硫磷项目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汉中市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1月1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抽检项目
餐饮食品的抽检项目: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
(二)抽检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三、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抽检项目
蛋制品抽检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制品》,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粉条》。
(二)抽检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项目: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五、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T-《酿造酱油》,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酿造食醋》,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SB/T-《鸡精调味料》。
(二)抽检项目
调味品抽检项目:大肠菌群,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酸(以乙酸计),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
六、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抽检项目
豆制品抽检项目:大肠菌群,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七、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T-《糕点通则》,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糕点通则》,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
(二)抽检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八、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抽检项目
酒类抽检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酒精度。
九、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卫生部公告[]第4号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GB/T-《小麦粉》。
(二)抽检项目
粮食加工品抽检项目:镉(以Cd计),赭曲霉毒素A,过氧化苯甲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十、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卫生部公告年第10号《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整顿办函〔〕1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二)抽检项目
肉制品品抽检项目: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氯霉素。
十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菜籽油》,GB/T-《大豆油》,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要求。
(二)抽检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项目:过氧化值,苯并[a]芘,酸价(KOH),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苯并[a]芘。
十二、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SB/T-《酱腌菜》,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
(二)抽检项目
蔬菜制品抽检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亚硝酸盐(以NaNO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十三、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抽检项目
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大肠菌群,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十四、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地理标志产品吐鲁番葡萄干》要求。
(二)抽检项目
水果制品抽检项目:克百威,啶虫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十五、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T-《含乳饮料》,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要求。
(二)抽检项目
饮料抽检项目:蛋白质,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三聚氰胺,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十六、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等。
(二)抽检项目
蔬菜类抽检项目:甲胺磷,克百威,灭线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水胺硫磷;
水果类抽检项目:克百威,多菌灵,氧乐果,敌敌畏,甲胺磷,苯醚甲环唑;
坚果与籽类食品抽检项目: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铬(以Cr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鲜蛋抽检项目:甲硝唑、地美硝唑、氯霉素。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是有机磷杀虫剂,兼具胃毒和杀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水稻和棉花害虫。水胺硫磷属于高毒农药,主要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中毒。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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