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11月16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年第34号)。据通告,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年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牦牛肉酱等调味品10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调味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绿色食品食用盐》(NY/T-)、《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1号)等标准要求。
调味品检验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氯化钠(以干基计)、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以亚铁氰根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Fe(CN)6]4-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氯化钠(以湿基计)、碘强化剂(以I计)、罗丹明B、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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